索引号 | 5304002023140958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3-01-04 |
县纪委县监委向酒驾醉驾“亮剑”
2022年以来,易门县纪委县监委重点突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把党员干部工作日饮酒及酒驾醉驾作为常态化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要着力点,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敢于“亮丑”,不纵容,不护短,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向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隐藏的“四风”顽瘴痼疾“亮剑”。截至目前,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立案36件查处36人。
具体工作中,县纪委县监委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将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县纪委县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坚持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既追究交通违法责任,又循线深挖,对酒驾醉驾案件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尤其是公务接待饮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放过。同时,加强对公检法涉酒驾醉驾类案件办理的跟进监督,防止出现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等违纪违法情况。
既严肃查处,又防患于未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优势,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常提醒、常监督,打好“预防针”,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绷紧纪律法律之弦。
县纪委县监委认真梳理汇总近年来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对违法人员的单位、职务、性质、职级等方面进行归类分析,总结发现酒驾醉驾行为存在的易发多发领域,通过下发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督促责任单位(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等,深刻剖析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综合发挥案件教育警醒、惩戒挽救、惩治震慑功效,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玉溪日报通讯员 陈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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