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1827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1-01-13 |
县纪委县监委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处分是警醒与教育,提醒大家绷紧纪律这根弦,互相提醒,避免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近日,一堂廉政警示教育课在易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开讲,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开宣布对县工信局两名领导干部处分决定后,受处分同志如是说。
2010年以来,易门县纪委县监委依托处分决定宣布、处分执行落实检查、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做细做实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处分决定从“一张纸”成为一堂生动的“教育课”,进而体现出监督执纪的“温度”和“力度”。
处分决定作出后,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加强与案件承办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和身体状况,制定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方案以及谈话提纲,并对受处分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纪法教育,使被处分人员从内心真正认错悔改。综合运用支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处分决定宣布成为警示教育的课堂,用违纪违法鲜活案例警示身边人,使宣布成为纪律的传播机、教育的反光镜、发人深省的警钟。
“以纪律处分宣布为切入点,改变过去‘一宣了之’走流程的做法,进一步增强了处分决定宣布的严肃性和仪式感,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程序和结果的公开透明,同时加强警示和纪法教育,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易门县案件审理室主任普长云表示。
为抓好查办案件成果运用,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门县纪委县监委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落实以案明纪、以案明鉴、以案明规、以案促改,让党员干部引以为鉴。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廉政教育291场次,受教育人次达12700余人。(玉溪日报通讯员 陈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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