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易门县委召开十一届第74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
县委书记马亚东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马春明传达了市委《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并提出易门县初步贯彻意见。
马亚东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好用好干部,促进弊革风清的重要举措。市委《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不适宜担任现职和问责的各种情形,将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具体体现,对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凝心聚力、清廉务实、担当有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就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马亚东要求,一要思想认识到位。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内涵和实质,真正把《实施办法》精神学懂学深学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推动易门县争先创优、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二要责任落实到位。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合力,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要贯彻执行到位。要坚决贯彻执行《实施办法》,结合易门县实际,总结完善去年以来易门县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办法,贯彻好市委部署要求,在严格问责、严肃追责上动真格,重点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坚决整治为官不为、“中梗阻”等不良现象,对不敢担当、不想干事、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不作为的干部坚决问责,让能上能下成为干部选任的新理念、新常态。(通讯员 刘谊婷 特约通讯员 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