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新平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教育疏导、调解优先、依法处置”的基本原则,共受理医疗纠纷20件,调处成功18件,促进了医患和谐和社会稳定。
据介绍,为妥善解决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新平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1年成立。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新平同时成立了新平县医疗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新平县医疗纠纷调处方案》(试行),组建了相对独立的法律、医学、保险等咨询专家群,专门为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在完善组织体系的同时,新平还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年初即由县级财政拨入医疗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户,确保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新平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医疗互助基金机制、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意在充分发挥综治维稳办、卫生、公安、司法、宣传、信访等职能部门优势和业务特长,打破“条块分割”壁垒,做到手段互补、力量互助, 确保了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县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