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471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2-10-11 |
县纪委县监委多举措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近年来,通海县纪委县监委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积极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信号。
把澄清正名工作列入工作要点,形成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协调抓、信访室具体抓,各部门、承办单位共同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了《通海县纪委县监委不实信访举报了结澄清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澄清范围、内容、方式、审批备案流程和各部门权责,固化工作流程,依规依纪依法办理澄清正名工作。22次为32名党员干部、1个单位澄清正名,同步查处并曝光1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严把拟澄清对象入口关,结合信访举报受理和承办部门办理情况,与承办部门充分沟通会商后,确定拟澄清对象建议。严把澄清对象筛查关,由信访室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案审室、宣传部进行联合筛查,筛查名单提交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严把澄清工作方案关,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由承办部门充分征求被澄清对象意见,听取所在党组织(单位)意见,了解干部现实表现情况后,“量身定制”澄清工作方案。
保护与惩治并重,与信访、公安等部门联动协作,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人责任,在全市率先查处诬告陷害、恶意举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并予以行政处罚1人,充分释放了“诬告陷害必然付出严重代价”的强烈信号。同时,积极鼓励倡导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奖励实名举报2人,发放奖励金3500元,引导群众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从源头上遏制恶意检举控告。
强化澄清正名效果。根据澄清对象的意愿和澄清后的表现等,选取一批政治效果好的典型案例,依托各级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释放监督也可以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的信号。(玉溪日报通讯员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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