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21349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12-23 |
红塔区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
近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督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突出问题。
紧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着力查处和纠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及时、理解不透彻、落实不到位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在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决策中,层层批转、应付了事,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抓而不细、抓而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七类问题。用半年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对2018年以来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集中攻坚重点案件、督促建章立制,做好总结报告,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为提高监督实效,形成专项监督强大工作合力,成立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访排查、信息互通、线索移交等工作联动机制,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信访举报和案件大起底、大排查;纪检监察室充分运用1名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个纪检监察室+乡(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的“1+1+N”联动机制,发挥各自优势,突出“上下游、左右岸”联动配合,在日常监督、案件查办过程中,着力发现、严肃查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派驻机构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巡察办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为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在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上下功夫,对领导干部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问题线索要高度重视、优先处置,深挖细查,重点案件要直查直办或提级办理。(玉溪日报通讯员 矣芳 唐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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