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891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11-25 |
红塔区25位“一把手”述廉述责
11月24日,红塔区召开区纪委四届六次全会,专题听取了乡(街道)及区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洛河、小石桥乡及北城、李棋街道等9个乡(街道)和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等16个区直部门的25名“一把手”分别向全会述廉述责,出席会议的区纪委委员根据述廉述责报告及了解掌握的情况,分别对各述廉述责对象进行了质询、提问,并在会上对述廉述责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
将述廉述责测评结果向区委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向述廉述责对象反馈;述廉述责及测评情况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述廉述责测评得分低于70分的,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测评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述廉述责对象,所在单位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只能评为合格或者合格以下等次。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起来,确保今年工作全面完成;要坚定不移地深入治理“四风”突出问题;要加快体制机制建设,形成抓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铲除不良作风滋生的土壤,促全区党风、政风、民风根本好转。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定理想信念这条“高线”,又要守住纪律这条“底线”。同时,强化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学习情况列入责任考核制范围。要抓住“三类人”,把握“三个时间节点”,强化正风肃纪,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三类重点人”。纠正“四风”的重点,是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这“三个时间节点”,要加大通报曝光和问责追责力度,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标准。要掌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及时进行处理,治病救人;对严重违纪的,该重处分的就重处分,该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就调整,惩前毖后。要实现“五个转向”,即: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盯住少数转向盯住多数;从片面办案转向办案与抓早抓小并重;从单打一转向多样化;从贪大求全转向快查快结。(特约通讯员 何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