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0013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15 |
玉溪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玉溪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提效。现将玉溪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评估工作方案,组织新平县参加创建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推荐易门县参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狠抓“关键少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专题学习计划并定期开展学习,通过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专题法治讲座和举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等集体学法形式,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二)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推进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严格落实“一乡镇(街道)一清单”工作要求,按要求完成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收回乡镇(街道)赋权事项55项,新赋权事项338项,实现“一乡镇(街道)一清单”。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开发应用“玉溪市15分钟政务服务圈办事地图”小程序,实现办事地点和业务范围精准查询、一键导航。75个乡镇(街道)、717个村(社区)全部建成标准化便民服务中心(站),“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26项重点事项全面落地,2024年1—12月,全市运用省政务服务平台办件总数48883件,办结48131件,办结率98.46%,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84%,全程网办率99.62%,零跑动比率98.95%。三是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针对157个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制定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15条措施任务分解清单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清单等,持续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按要求完成电子证照盖章制发,205类常用电子证照在“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实现查询亮证。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县同步开展“党政主官坐诊接诉”、“局长坐诊接诉”活动17场,为86家企业解决诉求116个,解决率95.10%。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制定实施《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持续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和《玉溪市民营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等制度措施,建立并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常态化巡检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办理“不罚、从(减)轻罚、免罚”案件13511件,惠及市场主体3958个、群众9652人次,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和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三)推动良法善治,持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围绕健全政府立法机制、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完成《玉溪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修订,出台《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玉溪市献血管理办法》《玉溪市易门铜矿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3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向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未发生违反宪法、法律被纠正的情形。备案审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由制定机关自行纠正8件,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行为违法。二是严格推行法制审核。全年共对205件涉及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建设项目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确保了政府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三是不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对202件涉及政府投资及招商引资项目合同、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800余条,有效防范政府法律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化轨道上规范运行。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会商机制,积极推进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推广运用,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修订工作。聚焦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方面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行动,排查发现问题197个,已整改完成184个。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建行政执法培训讲师团,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2024年1—12月,全市共组织17批1939人次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通过率92.11%。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7832卷;市级抽取评查65卷,优秀、合格率96.92%。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实施《玉溪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日常调度、联络协调、工作派单、晾晒通报、督促提醒等12项工作机制,细化79项重点目标任务实施“挂图作战”。对35家生产经营单位和899户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依法进行审查、备案、登记、归档和全面摸底并督促完成编制,开展2024年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和群众转移避险综合实战演练、地震实战演练和123快速响应机制桌面推演、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等联合实战演练,全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不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五)主动接受监督,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更加严格规范。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完成全省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出台规范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新闻发布会等管理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全市13个政府网站和224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纳入备案管理。2024年1—12月,玉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主动公开发布信息近7.4万条,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共收到网民留言1292条,办结率100%,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法定权利。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4年,办理全国及省“两会”交办到玉溪的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件政协提案、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29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提出的311件政协提案,答复率100%,满意率99.68%,解决率76%。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好差评”。完成玉溪市“一站式”惠民平台、玉溪人才网、玉溪住房公积金等本地“好差评”系统改造并接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评价页面开展评价,评价数据及时、准确向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汇聚。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1—12月,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监督)案件551件(含上年结转61件),已办结466件,正在办理73件,正在立案审查12件。全市行政机关参与行政应诉案件197件,已判决、裁定116件,正在审理的81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件。二是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玉溪实践。全面深化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改革,在村(社区)配备综治专员,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2024年1—12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21706件,调解成功16587件。三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编印《玉溪市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法治化工作业务指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汇编》,制定出台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办法,成立玉溪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搭建玉溪市民生诉求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四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搭建801个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红塔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铺设836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实现深度融合。建成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省级示范项目8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5个和澄江市抚海湾公园特色法治文化阵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有差距。个别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三项制度”不到位,程序违法现象依然存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行政执法精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还需进一步强化。还存在目录管理、决策程序、决策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四是法治宣传的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落实普法责任制、学法制度还需加强,普法方式创新不够,精准性、针对性不强。针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5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定期向上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不断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确保清单衔接一致,做到动态调整、规范管理。适时开展开发区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推行“一开发区一单”差异化赋权和动态调整。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实现“进一张网、办全部事”。
(三)持续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理念,着眼解决问题、突出急用先行,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推进《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玉溪市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不断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巩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档案管理等全流程制度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五)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六)持续加强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依法预防处置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七)持续推动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融合发展。持续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审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等工作,促进政府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八)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律师、公证、仲裁、调解、司法鉴定等领域改革,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调解工作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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