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54651 | 文     号 |   |
来   源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5-18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玉溪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激发居民消费潜力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函〔2020〕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决策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溪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方案抓好落实,推动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020年5月11日
玉溪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激发居民消费潜力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支持传统消费市场巩固发展
(一)商业零售消费。促进实体零售改造升级、转型创新、跨界融合发展。发展社区服务综合体、24小时社区便利店、社区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社区配送和无人超市等新型模式,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满足居民便利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餐饮消费。开展小餐饮示范店、特色餐饮示范店建设。打造名菜、名店、名厨、名节、名街餐饮品牌,传承发展“老字号”餐饮,推动企业连锁化经营,发展中央厨房加工配送,拓展外卖送餐服务,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住房消费。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培育以房屋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及房屋租赁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满足多样化房屋租赁需求。实施老旧小区水电气路等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教育消费。办好玉溪职业技术学院,支持玉溪师范学院建设应用型本科,做精做特县区职业中学,建设一批职普综合高中,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办学,支持职业院校开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专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建成一批高水平公共实训基地。落实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按照规范要求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和普惠性托育机构。〔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汽车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大力推动电动车、新能源汽车“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车辆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和车辆更新。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提高公共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家政消费。健全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大家政服务业岗位培训实施力度,推动开展家政服务人员水平评价,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体系。支持家政服务品牌建设,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做强做大,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与各县市区、乡镇的劳务输出对接机制,用好家政扶贫政策。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保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政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玉溪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特色消费市场提质升级
(一)旅游休闲消费。打好“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打造一批生态休闲旅游、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加强玉溪整体品牌形象策划营销,扩大外来消费。促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康养、商务会展、研学等消费的联动融合,带动餐饮、特色小镇、酒店住宿等消费的发展。推动各类景区门票价格合理回归,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探索国有景区对国家明确规定的特定人群实行统一的门票优惠制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文体消费。增加文化娱乐体育供给,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和产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支持各级文博单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引进市场主体,盘活国有体育场馆资源,办好大型体育赛事,积极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康养消费。加快实施覆盖全社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完善并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医养结合,研究出台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指南,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特色农产品消费。建立特色农产品大数据平台和市场信息监测系统,提升农产品产销对接效率。引导企业按照“三品三化”建设标准,建立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标准体系,打通特色农产品进入商超超市、社区便利店等中高端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引导培育新兴消费市场
(一)智能消费。鼓励企业建设运营覆盖文化、体育、健康、教育、家政等领域的在线服务平台,促进供给端与需求端精准对接。支持企业发展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家居、远程医疗、在线教育、数字传媒等服务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绿色消费。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基地)对接,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积极申报省级绿色消费重点产品,争取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享受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引导商品包装减量化和再利用,发展“互联网+回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信息消费。推进高速、互联、智能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启用5G通信。鼓励与产业链上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各类公共设施、设备、信息资源,建立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消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其它新兴消费。培育主题餐厅、主题乐园、品质教育等体验消费。发展个性化旅游产品、康体健身、精准医疗、生活用品等定制消费。倡导交通出行、房屋住宿、闲置物品等资源的共享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优化促进消费的配套保障
(一)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依托全国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聚焦重点消费品和旅游、家政、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进一步归集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领域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档案数据库。实现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建立重大信息公告和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和调度监管资源。〔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以提升消费服务质量为核心,加快构建消费品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向社会公开质量承诺,加大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开力度,为消费者选购优质消费品提供真实可信依据,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服务产品、品质、流程、方式的标准化建设。建立绿色餐饮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一批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加强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网上核准,进一步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探索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诚信服务、规范经营,不断提升金融消费满意度。加强与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等的协作,实现维权、处罚等信息互联互通。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宣传,强化零售商、服务提供商、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侵犯消费者隐私权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玉溪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
(一)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做好消费领域的统计监测工作,研判消费形势和消费变化趋势,提出促进消费的合理化措施建议。加快建立新兴消费业态的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促进消费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年度消费综合评价报告制度。在发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情况的同时,发布电子商务、服务业消费情况、消费总支出情况。〔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依托玉溪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等基础设施资源,加快推动各地各部门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并实现互联互通。推动社会组织、电商企业等建设有关领域大数据库,支持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发展。加强政府与社会合作,建立消费领域大数据分析常态化机制,提升大数据运用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工作。加强新闻媒体关于消费文化的宣传报道,倡导绿色消费理念,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开展公益宣传,营造绿色消费良好社会氛围。定期组织召开消费形势或相关消费领域专题信息发布会,及时发布消费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玉溪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玉溪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工作,加强消费形势监测分析,研究提出促消费政策建议和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协调解决促消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等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发展改革委为牵头部门。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罗绍国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并备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县(市、区)、其他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形成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强化协作,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有关问题,严肃参加联席会议纪律,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玉溪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罗绍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李长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林德开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宏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曾 逵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思荣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志慧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 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丹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马勤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红进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黄朝荣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资永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汝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顺德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洪卫 市文化和旅游局督查专员
史 勇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飞跃 市广电局副局长
蔡 伟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士伟 市医保局副局长
白剑雄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矿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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