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1439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02-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惠民实事逐项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现将《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和《2019年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市政府秘书长是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总督办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市政府副秘书长是完成任务分解的具体督办人,负责对口联系各位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催办、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措施、定任务、定时限,采取目标倒逼管理,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用钉钉子精神,盯住各项工作任务不放,盯住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不放,真督实查,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健全完善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报告、预警、问效、考核评估工作机制。自3月起,实行市政府工作报告季报、十件惠民实事月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请各责任单位于3月5日前将全年计划(市政府工作报告按季度,十件惠民实事按月)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并从4月起,于每月5日前上报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于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12月5日上报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节假日顺延)。对未完成季度工作计划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实施工作预警、约谈。未完成半年、全年工作计划的实施责任追究并纳入年终综合考评。
四、任务分解中涉及的责任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各责任单位要对应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对已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工作,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年中涉及目标任务调整的工作,要及时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并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因今年机构改革,请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后,如有职能调整的,请及时报市政府督查室作相应调整。
联 系 人:张薇 张骞月
联系电话:2023039
附件:1.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
2.2019年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表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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