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32909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3-10-21 |
贩毒案校园公审 学生旁听受益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的禁毒意识,切实增强在校学生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日,江川县第二中学的2000多名师生参加“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旁听巡回法庭庭审过程。
今年5月3日,家住曲靖市马龙县的李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在逃)三人相约一起出资,在云南省孟连县,以8500元的价格购买了1000颗小麻(净重97.14克)。5月4日下午,由张某某在前面探路,李某某和李某某两人背着购买的毒品坐班车负责运输,欲将毒品运到昆明贩卖。当得知元江青龙厂有公安机关设立的毒品查缉卡点后,两人便下车徒步绕开青龙厂毒品查缉卡点,后来在公路上被民警查获。
由江川县禁毒办、江川县人民法院、江川县人民检察院、江川县司法局共同举办的“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巡回法庭走进校园,公开审判李某某、李某某贩卖毒品案。
法庭公审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购买毒品小麻1000颗,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后,法庭当场宣判被告人李某某和李某某有期徒刑各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0000元。
结合庭审案例,法院干警向师生介绍了云南省禁毒斗争情况,告诫师生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养,远离毒品危害,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
最后,禁毒办、县司法局还组织师生参观了禁毒知识宣传展板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展板,并向师生发放《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防范新型合成毒品知识手册2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