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79890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18-03-12 |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考玉溪市2018年公务员岗位生源地和户籍的说明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现对报考玉溪市公务员岗位的生源地或户籍作如下说明:
一、生源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即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同时,以不同户籍参加多次高考的考生,其生源以最后一次高考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原户籍非玉溪市的人员,报考我市“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须在2018年3月15日注册报名前,即:2018年3月14日24:00时前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玉溪市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玉溪市。
三、非玉溪市户籍或生源,但因高考入学后将户口临时转入学校所在地的集体户口上(玉溪市内各院校),这类户口属于有期限(在校期间)的户口,因此不能报考2018年玉溪市“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中共玉溪市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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