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101146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5-12-28 |
玉溪市2015年下半年人民调解“一案一补”配套奖励经费通报
玉溪市2015年下半年
人民调解“一案一补”配套奖励经费通报
为全面调动广大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市委政法委、市社管综治维稳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经费、村(社)综治维稳办、治保、调解主任年终考核奖励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考核奖励经费工作的通知》(玉政法〔2011〕21号)精神,我市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实行奖励政策。经过检查审核,2015年下半年,全市村(居)调解组织调解后符合奖励标准的矛盾纠纷累计有10691件,按不同分类标准进行奖励,累计应兑现奖励经费810330元,按市、县(区)1:1经费配套比例要求,市级财政应承当416640元,其中市医调委22950元,红塔区22360元,通海县45910元,江川县38210元,澄江县31670元,华宁县32550元,易门县41840元,峨上县38465元,新平县91565元,元江县51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