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101148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5-09-17 |
关于印发玉溪市中心城区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中心城区2015年
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塔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5〕113号)要求,结合《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玉溪市中心城区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玉溪市中心城区2015年
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5〕113号)要求,结合《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市政府定于2015年9月22日在中心城区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意义
本次无车日活动主题是:“绿色交通—选择·改变·融合”,强调多种交通方式建设的必要性,方便人们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方式,改变过度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并将绿色出行与社会生活相融合。活动旨在鼓励市民重新思考出行方式,选择更绿色的交通方式,探索出行方式改变对提升个人生活品质的重要意义。通过鼓励广大市民选择乘坐公共交通车辆,限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宣传绿色交通与健康出行理念,切实转变市民出行方式,大力推进我市公共交通向绿色化、可持续化发展,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交通体系,扎实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活动时间和控制区域
时间:2015年9月22日(星期二),07︰00—19︰00;
控制区域:棋阳路(凤凰路至聂耳路段)、聂耳路(棋阳路至南北大街段)、南北大街(凤凰路至聂耳路段)、凤凰路(棋阳路至南北大街段)。
在活动时间内活动范围仅允许公交车、出租车、校车、救护车、执勤警车、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殡葬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通行。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任何机动车辆通行,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驶离活动范围。
活动当日,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在没有紧急情况下,减少公务车出行。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玉溪市中心城区2015年中国无车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 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罗绍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孔施祥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田江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张存良 玉溪日报社社长
何 俊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金翔 市环保局局长
罗江云 市教育局局长
马跃武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何永平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绍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景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何 涛 电信玉溪分公司总经理
姜海鸥 移动玉溪分公司总经理
谭乐波 联通玉溪市分公司总经理
赖正东 红塔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田江龙兼任。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15日至9月19日)
1.按照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要求,编制活动手册,制定活动组织方案和有关预案,做好活动各项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制定无车日宣传报道方案,广泛开展无车日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无车日活动,让市民知悉活动具体内容,并广泛参与。(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3.制定无车日控制区域交通管制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倡导无车日当天暂停使用小汽车出行,号召市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4.制定无车日公共交通运营方案,通过增加发车数量、临时调整服务时间等方法,加强无车日公交车运营组织工作,确保市民便捷出行,切实做好城市无车日活动期间公共交通运营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玉溪联通、移动、电信三公司于9月19日起,向中心城区市民发送短信通知,短信内容为:“9月22日,我市中心城区棋阳路(凤凰路至聂耳路段)、聂耳路(棋阳路至南北大街段)、南北大街(凤凰路至聂耳路段)、凤凰路(棋阳路至南北大街段)范围内将举行城市无车日活动,请您届时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或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谢谢您的支持参与。”
(二)实施阶段(9月20日至9月22日)
1.9月20日上午,组织志愿者在控制区域范围内开展无车日活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增加活动影响力,具体方案由市住建局负责制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月21日全天,在全市中小学校进行“绿色交通-选择·改变·融合”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9月22日全天,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采取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宣传无车日活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9月22日全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无车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玉溪日报、玉溪电视台、玉溪广播电台在活动期间进行全面的跟踪报道,并开设专栏进行专题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5.9月22日全天,在控制区域内对交通技术指标(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车速等)进行监测,形成分析报告,于22日后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6.9月22日全天,在控制区域内对空气质量和环境噪音相关技术指标(空气中CO2、PM10、PM2.5、NOX含量等)进行监测,形成分析报告,并对比9月21日、22日两日交通管制路段各项环境指标变化情况,介绍城市公共交通在减少空气污染、降低噪音污染等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意义。(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三)宣传总结阶段(9月22日后)
通过对无车日当天交通技术指标及空气质量、环境指标的监测分析,广泛宣传无车日重要意义,倡导绿色、健康出行理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是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政策指导、交通组织、媒体宣传、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等多个方面,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电视台、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无车日活动,引导公众树立绿色交通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对交通可持续发展、健康出行的认识,鼓励、引导市民自觉选择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为开展无车日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其余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无车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