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21010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12-14 |
玉溪警方将对举报“三非”外国人线索进行奖励
关于对举报“三非”外国人线索进行奖励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惩治外国人“三非”活动,坚持依靠和发动群众,鼓励群众举报“三非”外国人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云南省公安厅“三非”外国人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玉溪市公安机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举报“三非”外国人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策划、准备实施、实施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的;
(二)协助外国人非法出境入境的;
(三)外国人存在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三非”情形的;
(四)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
(五)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
(六)其他涉嫌外国人偷越国(边)境及外国人“三非”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二、举报途径
举报可以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三非”外国人。
(一)拨打“110”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
(二)手机用户发送短信至“12110”举报;
(三)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五)通过其他有效方式举报。
三、奖励方式
根据举报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发放相应的奖金:
(一)提供疑似“三非”外国人行迹及有关信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人数实施奖励,每查证1人奖励200元至1000元;直接抓获疑似“三非”外国人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查证1人奖励1000元至3000元。
(二)举报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案件(50人以下)的,每起案件奖励2000元至5000元;举报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案件案情特别重大(50人以上)的,每起案件奖励5000元至1万元。
(三)举报协助外国人非法出境入境的,按查获“四黑”人数实施奖励,每查证1人奖励500元至1000元。
(四)举报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每查证1起奖励1000元。
(五)举报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每查证1起奖励1000元。
(六)举报线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的,奖励1万元至3万元。
四、其它事项
群众举报的“三非”外国人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公安机关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未接到通知的,即为该线索未获采用,不予奖励。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严格保护。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因涉外案(事)件线索处置属涉密内容,不受理举报人对所举报线索核实情况的咨询。
提示:“三非”外国人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的统称。其中:
非法入境外国人:未持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入境、未持有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入境或其他合法证件入境、未从我对外开放、指定的口岸入境、未经边防检查机关查验入境等情形的外国人。
非法居留外国人: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的;免办签证入境,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其他非法居留等情形的外国人。
非法就业外国人: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违反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
玉溪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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