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告(19)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相关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工作部署,通过近期的不懈努力,已完成2016年7月21日至今向社会公开的环境问题中2个问题的前期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反映“玉溪易门县佳禾、飞奥美、国星、鑫源、亚欧、鑫诺、永方等七家陶瓷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及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造成严重大气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
经易门县核实:举报所指企业名称为“易门嘉禾瓷业有限公司、易门飞奥美瓷业有限公司、云南易门国星瓷业有限责任公司、易门金源陶瓷有限公司、云南亚欧瓷业有限公司、易门鑫诺陶瓷有限公司、云南远方陶瓷有限公司”。其中“易门嘉禾瓷业有限公司、云南亚欧瓷业有限公司、易门鑫诺陶瓷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属于重复举报,在之前就已进行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2016年8月6日,易门县检查组对易门飞奥美瓷业有限公司、云南易门国星瓷业有限责任公司、易门金源陶瓷有限公司、云南远方陶瓷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故意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也未发现存在排放黑烟的情况。易门飞奥美瓷业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6月16日停产至今,对其余3户正常生产企业的干燥塔废气排放口开展监测后发现均存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易门县政府对云南易门国星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并责令限制生产。对易门金源陶瓷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云南远方陶瓷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2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反映“玉溪市澄江县右所镇补益村委会二家村长坡采石场、三丰采石场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噪音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及造成环境污染,雨季冲刷污水排入大东河,最终汇入抚仙湖污染水体”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
经澄江县调查核实:澄江县右所镇补益村委会二家村长坡处共有3砂场,分别为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和长坡烂山砂场。2016年8月4日,澄江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3家采砂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是三家采砂场在开采、爆破、破碎、装卸、运输过程中均会产生大量粉尘,虽然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但仍然存在粉尘及噪音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及污染环境的情况。二是三家砂场在生产过程中无污水排放,但为防止水土流失,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建设有拦砂坝、排洪沟等水保工程。三是长坡烂山砂场确实存在违法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的行为。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澄江县政府于2016年8月5日依法对3家砂场实施关停,并拆除长坡烂山砂场违法建设的混凝土搅拌站。2016年8月9日,对3家砂场分别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并督促其实施后续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工作。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