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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深入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从事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办理备案取得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即可。销售有散装食品及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允许“无固定经营门店、在指定的区域和规定时段内销售食品、制售即食食品、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或者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食品销售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取得《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
您可以根据您的实际需要申请办理,所需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可向办理人员一并索取);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证明(租赁协议);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标明经营场所用途、面积和设备设施位置);
6.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7.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8.在经营场所外设置(包括自有和租赁)仓库的,还应当提交仓库地址、面积、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布局等说明文件,以及仓库合法使用证明(租赁协议);采取委托形式贮存食品的,还应当提交与受托单位签订的含有食品贮存要求的委托协议。
9.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填写完《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后,带上上述材料至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所,交相关工作人员审核后依法依规进行后续相关事项办理。
二、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需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带上上述材料,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双江片区的到峨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按照工作人员指导现场填写《申请表》,并进行相关事项办理。
三、办理《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需提交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者及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
4.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证明(租赁协议);
请带上上述材料,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按照工作人员指导现场填写《申请表》,并进行相关事项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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